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: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

2024-12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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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30日消息,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,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,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数据局联合制定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。


意见提出,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,坚持统筹谋划、安全替代;供需统筹、有序替代;协同融合、多元替代;科技引领、创新替代。
意见提出具体目标:“十四五”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,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。“十五五”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,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,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。
意见提出:


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。科学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、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,强化钢铁、有色、石化化工、建材、纺织、造纸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。提高短流程炼钢占比,在冶金、铸造、建材、日用玻璃、有色、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、电窑炉、电加热等技术。